当前位置: 深圳评论>深网时评-春天的故事>

主播既要带好货也要守好法

条评论立即评论

主播既要带好货也要守好法

分享
人工智能朗读:

近年来,网络直播行业发展势头迅猛,一批主播迅速走红。平台经济搭起了舞台,飞速发展的新业态为他们个人提供了巨大机遇和经济利益,同时在促进就业、扩大内需、提振经济、脱贫攻坚等方面也有发挥了积极意义。然而,一些主播享受了丰厚的时代“馈赠”,却没有展现与之匹配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。

从税务部门对雪梨、林珊珊开出高额罚单,到“带货一姐”薇娅被重罚,这一张张巨额罚单引起了人们的思考,为何主播行业成为偷税漏税集中爆发地?这或许与网络主播缺乏自律意识以及行业监管存在盲区有关。一方面,在直播行业“快速变现”“流量经济”思维下,部分主播和相关从业人员被金钱冲昏头脑,守法意识淡薄。另一方面,网络主播收入多元,资金流向复杂,并且没有实体经营地,常会出现属地监管责任不清问题。再加上部分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制度不健全留下隐匿收入、虚假申报的漏洞,导致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收入信息,监管困难。

纳税是每个公民法定的义务,网络直播不是法外之地,对于知法犯法、偷税漏税的从业人员必须严厉打击,规范税收秩序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了,促进直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一方面主播需提高守法意识,扛起社会责任。行业“大姐大”被罚是一堂严肃的法治课,教育着每一位网络主播做一名合格合规的纳税人。网络主播作为高收入人群和公众人物,在享受新业态带来的制度红利时,更该带头守法,依法纳税,诚信带货,展现与之匹配的法治素养。另一方面防范偷税漏税,更需多方合作,齐抓共管。平台企业必须认清自己的监管责任,强化对主播的守法意识教育,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,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,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。相关监管部门也需进一步强化直播行业税收监管,引入有针对性的专业规范核算方法,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强化收入监管,不让任何一笔税收溜走。(张卓)

[见圳客户端、深圳新闻网编辑:柯霈昕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