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聚焦新兴领域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 立法先行厚植新质生产力法治沃土
2025-07-18 07:30
来源: 深圳特区报

深圳聚焦新兴领域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 立法先行厚植新质生产力法治沃土

人工智能朗读:

深圳新闻网2025年7月18日讯(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)无人机携外卖从天而降,在街头用手机叫来一部无人驾驶的出租车,人形机器人在各个领域“组团上岗”……这些以前只能在科幻片中看到的场景,如今正在逐步走进市民的生活。

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,离不开立法的引领和保障。近年来,市人大常委会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,结合深圳产业实际将新兴领域立法作为立法工作的“重头戏”,先后出台一批首创性、引领性法规,厚植新质生产力法治沃土,也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了“深圳样本”。前不久,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中,这被作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成果给予肯定和推介。

新兴领域立法数量多创新强填补国内空白

作为颠覆性前沿技术,合成生物产业正在加速崛起为新的“黄金赛道”。深圳经济特区合成生物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正在制定当中,引发广泛关注。

“这是深圳新兴领域立法的又一次有益探索,对深圳巩固扩大合成生物产业发展优势,抢占产业制高点有重要意义。”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、国家生物制造产业创新中心主任刘陈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对立法充满期待。

当前,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,催生出一系列新业态,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、空白区。

深圳作为创新之城,新兴产业发达,立法需求迫切、空间广阔。近年来,深圳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,加强在新兴领域立法探索,呈现数量多、分量重、创新强的特点。

数据被称作21世纪的石油和金矿,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《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》和《深圳经济特区数字产业促进条例》,助力深圳实体经济插上更为坚实有力的“数字翅膀”。人工智能技术近年发展速度之快、辐射范围之广令人瞩目,《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促进条例》是全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,对人工智能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、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,为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。

细数近年来深圳的新兴领域立法,还有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、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、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、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等。这些被媒体称为“头啖汤”式的立法,强化新质生产力立法供给,为国家立法“探路”。

为产业跨越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

深圳在新兴领域的立法实践既破解了新兴业态“无法可依”的初期困境,更通过“容错试新”与“风险防控”的平衡机制,为产业跨越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。

从巴黎奥运会到大阪的世博会,深圳的无人机打造的视觉盛宴惊艳全球。2024年被称为“低空经济元年”。作为国内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专项法规,2024年初实施的《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》为深圳低空经济腾飞铺平“法冶跑道”。当年,深圳实现低空经济与空天产业集群增加值213.77亿元,实现26.4%的高速增长,以“领航者”姿态飞出了“新高度”。

自动驾驶的应用场景在深圳已全面开花。前不久,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相关座谈会上,华为、百度、比亚迪等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,2022年实施的《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条例》,作为全国首部智能网联车法规,全链条解决了智能网联汽车无法准入、无法登记、无法合法上路等关键问题,对产业发展特别是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发挥巨大推动作用。在立法的保障之下,深圳自动驾驶产业跑出“加速度”。数据显示,条例实施后连续两年,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增加值都保持了超过38%的大幅增长,增速位列2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前列。

以立法“回头看”推动产业“向前行”

新兴技术的颠覆性与快速迭代性,使得相关领域的发展与可能导致的风险具有高度不确定性。这一方面需要立法体现前瞻性布局和包容审慎原则,从制度上留足创新空间和监管弹性。另一方面,也要根据产业发展及时对法规进行“体检”,使法规真正“立得住、行得通、真管用”。

以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以“一日千里”的速度演进。在《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》实施一年多后,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专班,对该条例进行执法检查。工作专班深入走访调研90余家企业、研究机构及行业协会,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,围绕影响《条例》实施的症结关键和制约产业发展的深层次原因,提出6个方面18条具体意见建议。加大算力优惠、打造标杆场景等建议写入《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》等政策文件中,成为推动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强助力。

今年,市人大常委会将对《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》的执法检查,以及《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》的立法后评估作为重点工作,通过立法“回头看”,推动这些新兴产业立法更好“向前行”。

数说深圳立法

从1992年至今,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共通过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578项,其中制定法规274项。目前现行有效法规197项(其中经济特区法规162项,设区的市法规35项),覆盖经济、社会、文化、民生、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,基本形成了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、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要适应的法规架构。

在30多年的特区立法实践中,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通过的法规及法规问题的决定中,有超过三分之一是在国家和地方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开全国先河。

自2019年8月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》以来,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法规及法规性决定110件,其中新制定出台法规46件,新兴领域立法是“重头戏”。

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2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,总体形成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联系点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,百姓“金点子”由此直达立法机关,成为高质量立法的“源头活水”。

[编辑:林媛媛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