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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新闻网2025年8月27日讯(记者 张玲 韩翔)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《住房租赁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租赁条例”)将于9月15日起施行。不少人注意到这个租赁条例,有深圳网友还在深圳新闻网论坛上发帖询问:请问归集到地方,到底是哪个部门来监督及管理?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,是否会影响市场的自主定价?政府会出具指导出租价格?
针对网友提出的问题,本期法律“玲”距离邀请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广东省律协城市更新专委会主任王劲松律师对该租赁条例进行解读。
王劲松律师告诉记者,租赁条例是租赁行业的第一份全国性立法,出台的核心目的是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。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长期缺乏一部系统性的上位法,市场乱象丛生,此前的“提灯定损”事件引发全民热议。租赁条例的出台,正是为了填补这一法律空白,为租客和房东提供行为指南和法律保障。租赁条例的实施将划定租房市场合规红线 ,成为租房者的“护身符” ,让安居有法可依。
以下为王劲松律师的详细解读。
法律“玲”距离:租赁条例在保障租客权益方面有哪些突破性规定?
王劲松律师:租客保护,是条例的核心精神之一。主要体现在三方面,一是在居住环境方面:明确出租房须符合建筑、消防等安全标准,“甲醛房”“隔断房”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被严禁出租。
二是稳定租赁关系: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实名签订合同并备案,让租赁关系更有保障。
三是押金规则透明化:规定押金不得超过2个月租金,并明确租赁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,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,以化解“押金难退”的乱象。
法律“玲”距离:对于出租人而言,租赁条例新增了哪些义务和责任?
王劲松律师:新增了多项重要义务和责任。比如要确保房屋符合安全标准;不得采取暴力、威胁等非法方式驱赶承租人;需按规定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等。这些规定能促使出租人更加谨慎地对待出租行为,提升房屋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法律“玲”距离: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,租赁条例制定了哪些新的监管要求?
王劲松律师:要求住房租赁企业房源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且多渠道一致;经纪机构发布房源前,需核对委托人身份、住房权属并实地查看。以上要求能有效杜绝虚假房源,让租客不再被不实信息误导,节省找房时间和成本;同时设立转租资金监管账户,防止企业挪用租金,保障租客预付款安全。
王劲松律师解读即将于9月15日施行的《住房租赁条例》。(张玲 摄)
法律“玲”距离:租赁条例实施后,将对普通租客、个人房东、中介机构分别带来哪些影响?
王劲松律师:对于租客来说,权利保障将得到显著提升,他们将享受到更真实的房源、更稳定的租金、更明确的押金退还机制以及更安全的居住环境;
对房东来说,不能再无序涨租,从长远看,规范化的租赁关系能减少纠纷;
对中介来说,那些依赖信息不对称、通过不法手段牟利的中介机构将面临淘汰,而那些合法合规、提供优质服务的租赁企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。
法律“玲”距离:有网友问,归集到地方,到底是哪个部门来监督及管理租赁活动,为什么在官网找不到对应的条例或者文件?
王劲松律师:在深圳,这个职能通常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承担,此外,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门也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协同管理。至于官网未找到对应文件,这是正常的。因为租赁条例在9月15日才正式施行,各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、制定配套细则。在《条例》施行后,各地城市的细则会陆续公布。
法律“玲”距离:网友还问,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是否会影响市场的自主定价?
王劲松律师:相关部门不会直接干预市场定价,租金本质上仍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。政府是通过建立租金监测机制和定期公布租金水平信息,来提高市场透明度,引导各方形成合理的价格预期。
法律“玲”距离:您认为租赁条例在执行中可能面临哪些挑战?如何确保落地见效?
王劲松律师: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租赁条例要真正落地,确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,监管力量、维权成本等都是客观存在的难题。
要确保落地见效,需要多方力量的协同:一是配套细则的及时出台,二是监管执法的常态化与有效性;三是加强普法宣传,提高租客和房东的法律意识,引导各方依法履约。